提問者:lmwa8229672017-01-04 00:00
裝不裝發動機護板主要還是要看你那邊的路況以及各人的駕駛喜歡,性格沖動的人也最好裝一個,萬一爆缸的損失就不只一張護板的錢了,底盤裝甲主要防銹作用,是噴的一種漆,比如北方下雪的時候往往會灑一下工業用鹽融雪開路,這些對底盤都會腐蝕底盤。 新車落地,發動機保護板是很多人選擇的配件,即使車主最終沒有加裝,相信也一定為此糾結過。 對于該不該安裝發動機保護板,始終存在兩種聲音,一種是說裝了可以起到保護作用,另一種則表示會影響車輛發生事故發動機的下沉。外加市場中護板種類五花八門,究竟如何抉擇也是很多車主遇到的困惑,那么今天我們就來聊聊發動機保護板。 發動機保護板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呢?發動機護板是根據各種不同車型定身設計的引擎防護裝置,其設計首先是防止泥土包發動機,導致發動機散熱不良,其次是為了行駛過程中防止由于凹凸不平的路面對發動機造成撞擊而造成發動機的損壞 。 目前市場上常見的護板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硬塑、樹脂保護板。 價格較為便宜,生產工藝簡單。對于泥沙侵蝕,甚至小刮小蹭的底盤傷害可以輕松應對,只是在整體強度方面要差于鋼板,雖然有一定的韌性,但是稍微嚴重些的托底很容易破碎,不過這恰恰在發生較嚴重事故的時候可以幫助發動機順利下沉。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材質護板容易破碎冬季更是如此,本身就易受損傷破碎之后無法修復起不到長期的保護作用。 優點:重量輕、價格低,有一定回彈性,不影響發動機下沉。 缺點:保護能力有限,容易損壞。 二.鋼質保護板。 鋼板材質的是目前車主選擇最多的,首先在于價格便宜,另外一個明顯的優勢在于堅硬,日常行駛中輪胎卷起的泥沙石子對他來說完全構不成任何威脅,即便是偶爾的托底也絕對不會對他造成破壞,哪怕嚴重的托底也只是輕微的變型。但這種產品的劣勢也很明顯,最大弊端在于重量,二三十斤的重量必然對于油耗會多少產生一些影響。另外就是嚴重事故時鋼板只會變型不容易斷裂,不僅會影響發動機在發生事故時的安全下沉,還存在碰撞中由于鋼板變形從而率先損壞發動機的隱患,因此確實是有利有弊。 優點:抗沖擊性強,價格便宜。 缺點:重量沉,沒有回彈性,影響發動機下沉,容易產生共振。 三.鋁合金(鈦合金)保護板。 鋁合金(鈦合金)護板是很多裝飾店都推薦安裝的,在店里它的價格能和鋼制護板一樣,但在宣傳上,都會說它比鋼制護板輕,不會造成油耗增加。這樣說其實是看中的是其高價格背后的高利潤,相對硬度,鋁合金的硬度遠遠不如鋼質的保護板,它唯一的優點就是重量比鋼質護板輕。 優點:重量輕 缺點:價格高,沒有回彈性,影響發動機下沉,容易產生共振,材料強度不高。 四、金科合金塑鋼保護板 合金塑鋼材料是近幾年研發出來的新型高分子材料。主要的化學成分是改性高分子聚合物合金塑鋼,也叫改性共聚PP。其特點就是重量輕,韌性強,抗壓力強。由于其物理性能如剛性、彈性、耐腐蝕,抗老化性能優異,通常用作是銅、鋅、鋁等有色金屬的佳代用品。由于其優異的材料性能,最近也被用來制造發動機保護板。 優點:重量輕,強度高,耐腐蝕,回彈性好,全封閉,不影響發動機下沉。 缺點:價格高。 材料采用的是進口高分子聚合物,造價成本高,導致產品的價格比較高。
回答者:Gilgameshlol2016-12-21 00:00
個人感覺需要安裝護板呀,邁騰車你開開就知道了,底盤確實低,不是一般的低,主要是刮擦多,安裝護板有一定的保護作用。 至于說事故中發動機需要下沉,我感覺如果到那種程度,護板不會阻礙發動機下沉的,畢竟安裝的力度有限。
提問者:gengcong12152013-11-21
不知道你經常在什么樣的路況上開車,要是道路質量不行,或者經常跑些破路,還是裝上護板保險點,但也不是絕對的。 其實,你看看你身邊開車的人,有幾個因為路破把機器碰壞的,其實是很少很少的,但是真的大的碰撞了護板也未必
提問者:feerbumhamb2013-12-16
從你的 描述很難判斷你的車有沒有什么故障,但是一般的新車主,對車輛比較關注,容易注意一些細節的問題。一般不是什么大問題,下次你在保養時,詢問一下就可以了。同時你可以自己簡單的檢查一下,打開發動機倉,看看車輛怠速是否平穩,
提問者:uyggyonjb32013-10-04
夏天 發動機護板多少有一些影響散熱 不過護板也不是密封的 是有孔的 問題不大 而且它保護發動機的作用 遠遠大于這一點小問題! 鋒范AT自動擋市區并不省油 過了磨合期會下降一些!勻速60--80 油耗會讓你很滿意 不過市區
提問者:690pckabc2013-06-02
好的發動機下護板安裝上去對發動機油底殼,特別是鋁合金材料的油底殼是有一定的保護能力的,有些車子裝了會影響到散熱問題。大多數車型是沒有原裝的下護板的,市場上加裝的護板品牌比較多,類型和價格也很多,從幾十塊的到400-500
提問者:sdrtsf92a2013-07-12
美國車,都有
提問者:jlwxtho20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