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 harcel 2015-10-27 00:00
警察出警現場,執法記錄儀記錄了三個打人者承認三個人打一個人,不過后來到警局錄口供三個人不承認了,口供都一樣說是一個人打的另外兩個人是拉的,他們這么做算什么行為?
證據,證據能夠說明一切。難道出警處理案件的警察就不知道到達現場第一要務就是取證嗎?找派出所領導去!
回答者:software60012016-10-27 00:00
是這樣的!! 起先是因為女司機強行變道 讓后邊男司機差點造成危險事故 當時車速都比較快!! 后來男司機逼停女司機!然后開車走人 女司機氣不過追上男司機 把男司機逼停兩次 又差點釀成
提問者: l3s0v8g5 2017-01-08
POLO GTI 吧
提問者: zl0127 2015-10-01
說實在的,男的已經被拘留,法律會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至于為什么后來人家會人肉那女的,一開始是關心,到后來的突然轉變才痛恨一直人肉
提問者: z514224733 2015-05-08
省交通廳的
提問者: qdml 2015-05-08
這個是視乎情節嚴重考慮
提問者: keanu86330 2016-05-08
現代法制社會管理的嚴的地方執法機關不能打人,但是可以進行自衛。如果在執法過程遇到暴力抗法的情況,首先要進行勸說,如果不行就要通知公安機關啦,或者媒體來曝光一下。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佩戴執法記錄儀,并且執法人員要文明執法
提問者: 郭淑怡Rin 2016-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