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 jie789852 2013-04-02 00:00
我現在居住在海南海口,海口市即將要在1010年把市面上的摩托車全部清除掉。所以電動車就是代替摩托車的第二個交通工具,但是要在符合國家標準內才能上牌。怎樣才算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呢?如果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超標的話交警一樣還是要罰。
1999年,國家出臺《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國家標準. 標準中規定了 電動車應該符合的質量標準. 標準號 GB17761-1999. 你找到此標準,然后將電動車抽樣,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有CMA資格的)進行質量檢測,出具合格的檢測報告后,就可以說你生產的電動車是符合國家標準的. 但此標準已經9年未修訂,各個方面來說已經不符合時宜.因此各地可能制定了自己的省市級標準.這個你要再查一下海南海口市有沒有出臺相關的電動車標準,如果沒有;再看看海南省有沒有出臺相關標準.如果都沒有,那符合國標就OK了.就是上面跟你說那個標準號.
回答者:hmmaifang2016-04-02 00:00
主要是2個硬性指標,一個是重量不能超過40KG,另外一個是速度不能超過30公里,不過中山賣的車子貌似很少不超標,因為30公里以下的車子沒人買,所以基本上經銷商都會改裝到30以上。 腳踏板那種是男裝普通車,1200就可以
提問者: SIMONSAUCHUI 2013-09-08
超標電動車就是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生產的電動車。2011年3月,公安部、工信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四部委下發的一道通知,要求限期淘汰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但是判定是否“超標”的標準,仍是12年前出臺的已被公認過時的
提問者: guiypdu2832 2017-01-01
現在電動車的標準是重量40KG,速度20km,意味著市面上99%電動車超標,而這個標準是1999年的,最新的標準2010出的,但被電動車廠商聯名抵制自今沒有實施……所以都ZF JJ默認隨便騎吧~抓了算你倒霉唄
提問者: glcgyf 2016-09-14
1月1號
提問者: 6424dxvxd9819 2013-09-10
新的電動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如下:1、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有兩個車輪;2、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力功能;3、最高車速不超過26公里每小時;4、整車重量不大于55公斤。分為三檔,其中,智動型4
提問者: pengzhonyuang 2016-10-10
1999年,國家出臺《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國家標準. 標準中規定了 電動車應該符合的質量標準. 標準號 GB17761-1999.
提問者: hxayyunnan 201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