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adee2031282016-04-09 00:00
自行車不可在快車道上行駛對的。。。一般人自行車最快速度為20-30/小時公里(運動員除處),快車道一般是行駛60/小時公里以上,如果自行車在快車道行駛,很容易造成車禍,是不客觀存在全的。如果是高速路,自行車根本是不準許上高速的。更談不上在快車道上行駛了。
回答者:wjtking5202016-04-11 00:00
自行車有慢車道行駛,在快車道上行駛本身就是錯誤的,應該負主要責任,如果機動車超速行駛而掛到自行車應該賠償自行車一部分款項,應該根據當時的情況由警察和監控錄像而定性。
提問者:匿名網友2016-07-02
非機動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 15公里/小時。包括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 自行車橫過機動車道應該下車推行,確認安全后通過。參考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條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
提問者:linweidao2013-04-06
汽車在自行車道逆向行駛,負全責。砸了汽車活該。汽車自己負責,不滿意可以去起訴對方,在法院也占不到便宜。汽車的駕駛員過錯太多了。
提問者:zk96060112014-09-16
不懂法律,不過看撞成什么樣?看對方喝沒喝酒?自行車方面肯定會有責任
提問者:lowit2016-07-14
道路上根本沒有輔路,一條道路只有,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汽車走非機動車道是違反交通安全法。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負全責。發生事故應該找交警處理,損失不大的可以私了。惡語傷人和態度不好的盡量不要私了。各行其道是
提問者:十字架背負者B2013-05-08
50元罰款和教育
提問者:alice999992013-06-11